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不行!看各级纪委又查住了谁?
当前,一些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为官不为,在其位不谋其政,该办的事不办,还有个别党员干部“乱作为”和“慢作为”令老百姓非常反感。
近期,我省各级纪委对这种现象“零容忍”,重拳出击,还查到不少这样的典型,这不,一些党员干部为此受到了各种处分,还被曝光了。来看看都是谁吧!
平顶山:石龙区俩干部“为官乱为”被查处
近日,平顶山石龙区俩干部“为官乱为”被查处。
经查:2011年,时任石龙区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刘全力、石龙区发改委主任科员王先忠,在国家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奖励政策时,将不符合申报条件的辖区两家企业上报,致使两家企业违规获得国家奖励资金626万元。同时,二人还利用职务便利分别收受企业现金20000元和8000元。
2015年6月15日,刘全力、王先忠因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和免予刑事处罚。日前,石龙区纪委、监察局依照程序和相关规定,给予刘全力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给予王先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行政撤职处分(按副主任科员对待)。
安阳:通报3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近日,安阳市纪委通报3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问题。分别是:
北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手续超期296天、懒政怠政问题
2014年9月18日,北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窗口工作人员杨雪受理了李某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材料,11月24日李某的社保账户基金到帐。杨雪以年底业务量大为由,将其手续安排到2015年7月办理,未告知当事人。2015年7月杨雪在办理李某养老保险异地转移手续时,发现其手续利息计息错误,暂无法办理,随即将其手续无故搁置,未向本科负责人付丽芳汇报,导致手续办结时,超期296天。
经安阳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研究决定,北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与杨雪解除劳动合同,给予北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业务科副科长付丽芳行政警告处分。
北关区灯塔路办事处红星社区王金枝拒办应办事项问题
2015年7月14日,安漳路66号院居民张某到红星社区为其爱人办理未就业证明,红星社区书记、主任王金枝,因安漳路66号院户口管辖与民政管辖不一致,担心在办理该院居民未就业证明事项上出问题,便以安漳路66号院民政管辖属东风西社区为由,拒绝办理手续。经查,安漳路66号院居民未就业证明应由红星社区负责办理。
经北关区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红星社区书记、主任王金枝党内警告处分
内黄县城关镇政府设置门槛、障碍乱作为,城关镇第一派出所不正确履行职责不作为问题
8月27日-9月5日,内黄县关庄村村民杨某携带婚生婴儿的相关证明材料多次到城关镇第一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手续,户籍警依据《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户籍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要求杨某出具村委会同意入户证明信,否则不予办理。经查《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户籍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经内黄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责令城关镇人民政府撤销《城关镇人民政府关于规范户籍管理有关工作的意见》;责令城关镇第一派出所依据《河南省公安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为杨某新生儿办理落户手续;给予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叶丁和城关镇第一派出所所长张志国通报批评。
三门峡:通报4起“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近日,三门峡市纪委通报4起“四风”和腐败典型问题。分别是:
渑池县水利局水政股原股长郑桂山贪污受贿问题
2010年下半年,郑桂山以打水井须先做水资源论证为由,收取义煤水厂供水科长李某某5万元押金,用于个人消费;非法收受山西省第八工程勘察院刘某某现金1万元,为山西省第八工程勘察院承包的义煤水厂打井工程提供资质备案等方面的帮助。2014年7月11日,郑桂山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义马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15年5月21日,渑池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郑桂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湖滨区高庙乡大安村党支部书记史全力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组织不力、未正确履行职责问题
2014年11月中旬,史全力在组织大安村第八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22名不符合选民条件的村民参加选举;且在选举过程中,发出选票、收回选票、公布结果数字不符,致使村委主任选举失败,造成群众多次集体上访。2015年5月22日,湖滨区高庙乡党委给予史全力党内警告处分。
灵宝市西阎乡小常村党支部书记李应举违反财经纪律问题
2013年10月,李应举伙同村会计张站森将国家2012年退耕还林基本口粮田补贴肥料分发村民后剩余的78袋化肥卖给某农资经销门市,获利7000元用作他途。2015年6月15日,灵宝市西阎乡纪委给予李应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卢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科技股原股长李居平受贿问题
2011年至2013年,李居平在负责卢氏生态休闲园项目一标段工程督导协调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多名工程承办商所送现金共计3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2015年5月7日,卢氏县纪委给予李居平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