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运用“三项机制”打造脱贫攻坚一线“铁军”
脱贫攻坚战打响后,铜川市把“三项机制”融入脱贫攻坚战场,将干部考核的指挥棒直指脱贫攻坚一线,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三项机制”对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作用不断彰显。
一、健全制度
对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区县,年度考核可直接确定为优秀等次;对获得全市“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区县奖励100万元;对未完成年度减贫计划任务的,扶贫绩效考核连续两年被评为一般等次,当年被评为较差等次的区县主要负责人、分管党政领导干部给予能“下”调整。今年又把扶贫开发成效纳入季度、年度考核框架,铜川市委、市政府6月上旬以“双过半”、不失分为目标,分别与各县(区)委书记、市扶贫局长签订军令状,考核结果用“三项机制”严格兑现。
二、干部配硬
今年5月,铜川市委开展4个县(区)班子专项研判,在研判中,要求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向市委作出脱贫攻坚的书面承诺。同时,配强市县两级扶贫机构,市扶贫局增配2名县级职数,全员调整、选优配硬市扶贫局领导班子,对一名副局长交流任职、一名经研判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副局长免去现职后,将一名历经多岗位、作风硬朗的部门正职调整为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扶贫开发局局长,从4家市级部门择优平级选配了能担当吃苦、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副县级干部充实到市扶贫局领导班子中;对县(区)扶贫部门班子选优配强,各县(区)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坚决予以“下岗”,宜君县移民搬迁办主任、王益区农林局一名副局长因工作不力先后被免去现职。
三、双重审核
铜川市委组织部立下铁规,从今年二季度起,在审核备案全市干部调整方案时,必须要有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任免,任免原则必须要遵循“三项机制”,真正重用干实事的干部、容错有闯劲的干将,向工作不力的干部亮“红牌”。
据统计,今年以来,铜川市有4名“第一书记”被提拔为县处级干部,2名“第一书记”被表彰为2017年度市级“劳动模范”。2016年8月以来,全市运用“三项机制”调整脱贫攻坚方面的干部30人,涉及鼓励激励20人、容错纠错3人、能上能下“下”了7人。“三项机制”常态化的运用在全市树立了鲜明的工作导向,为全市脱贫攻坚打造了一支“铁”的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