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2017年度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党委组织部:
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考核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7年度综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
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属于下列情况的,按如下原则掌握(时间计算节点为2017年12月31日):
(一)担任多项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二)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年度考核。
(三)交流任职或转任的领导干部,在现工作单位进行年度考核。
(四)援派或挂职锻炼的领导干部,在援派或挂职期间由接收地方或单位进行考核;援派或挂职时间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五)本年度内办理退休手续的领导干部,实际工作时间不满半年,不再进行年度考核;工作时间超过半年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根据其表现情况推荐考核等次。
(六)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领导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
(七)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领导干部,可以参加年度考核,但在其受检查期间不确定等次。
二、考评任务
(一)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7年度考核。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二)2017年度目标项目完成情况考核。
(三)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
(四)2017年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考核。
(五)2017年度宣传思想工作考核。
(六)2017年度法治建设考核。
(七)2017年度统战工作考核。
(八)2017年度人才工作考核。
(九)2017年度干部作风大整顿工作考核。
(十)2017年度重点工作考核。
各专项考核能与年度考核合并进行的一并进行,考核结果由各考核责任单位盖章、主要领导签字后,于2018年2月10日前报送至市综合考核工作办公室,考核结果按百分制量化后计入总分(重点工作加分项除外)。
三、考评程序
年度综合考评主要分4个阶段,按时间节点依序组织开展。
(一)前期准备
1.被考评单位接到考评工作通知后,按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深入考评阶段需向考评组提供以下材料:(1)民主测评表和民主测评结果表各1套(根据样表制作,交考评组审核,援派或挂职锻炼干部要注明,结果表需提供电子版);(2)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和个人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一式1份(含电子版);(3)未参加年度民主测评市管干部情况说明。
2.各考核责任单位提前做好考核准备工作。
(二)深入考评
1.自查总结。考评对象对本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
领导班子工作总结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情况;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严肃政治生活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开展理论学习、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完成重点目标任务情况;抓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和人才工作情况;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接受监督情况;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任务情况;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成效等。要在全面总结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梳理出“四个清单”:一是实绩清单,完成本年度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和年度目标任务的情况,主要是关键指标完成情况、获得的重要奖励等;二是特色工作清单,本地本单位开展的在全国、全省、全市有一定影响且已取得具体成效的单项工作,主要是在落实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中取得重大成就的工作或者本地本单位有特色的工作;三是问题清单,本地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四是建议清单,对本地本单位下一步改进工作、加强班子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需要市委、市政府予以支持、指导的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工作总结及“四个清单”,由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审定,工作总结字数一般在5000字左右,“四个清单”字数一般在2000字左右。
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主要内容:履行抓党建职责情况;思想政治状况和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开展理论学习、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情况;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情况;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改进作风,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和接受监督情况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工作实绩要重点写2—3件本人分管(承担)的大事要事。县(市、区)党政正职要写明履行脱贫攻坚责任情况,党外干部要写明参政议政、合作共事方面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定,字数一般在3000字左右。
2.民主测评及专项考核。召开民主测评会议。被考核单位提前2天印发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等材料;考评组组长对考核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代表领导班子作年度工作总结;填写民主测评表(有关单位还要进行试用期满处级干部民主测评)。参加民主测评会议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所需其他参会人员,根据市纪委要求确定,这部分人员仅填写反腐倡廉考核的有关测评表。专项考核根据各责任单位有关要求有序开展。
3.个别谈话。谈话范围和内容,按有关规定确定。
4.实地察看。考评组通过现场了解、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了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及其他有关情况。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采取专项调查、数据核实、委托专项审计等方法进行核查。
5.汇总考评情况。由考评组对年度综合考评的测评结果、个别谈话、实地考察等情况,进行认真汇总。
6.撰写考核评价报告。考评组对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德才表现等作出综合评价,集体研究形成考核评价报告。
(三)确定考评等次
在考评组评价意见的基础上,结合考评得分排序情况,根据《周口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评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分类评定,提出考评等次意见,提交市委常委会审定。
(四)反馈和运用考评结果
坚持及时反馈、综合运用、严格奖惩,形成正向引导激励机制,充分发挥综合考评在推动科学发展、优化班子结构和管理监督干部等方面的牵引推动作用。一是及时反馈考评结果;二是运用考评结果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三是运用考评结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四是运用考评结果完善决策、改进工作;五是强化考评信息共享,为提高干部工作科学化水平奠定基础。
四、考评时间
2017年度综合考评工作于2018年1月启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整个综合考评工作,拟于2018年3月底前完成。
五、组织领导
2017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分类有序实施。
(一)注重统筹协调。市委组织部负责会同有关考核责任单位,分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有序开展考评工作。
(二)配强考评队伍。加强考评工作人员选配,从相关考核责任单位抽调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强、熟悉相关业务、具有考评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考评组,组长由处级干部担任;对考评工作人员进行考前集中培训,提高业务素质,为做好考评工作打牢基础。
(三)严肃考评纪律。坚持从严要求、严明纪律,被考核单位要正确对待年度综合考评工作,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搞非组织活动。考核责任单位要科学制定考评方案,全面客观公正进行考评,确保考评结果真实准确。考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20条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严格操作程序,严守保密规定,不借考评之机谋取私利,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评工作氛围。
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好准备、配合工作,确保2017年度综合考评工作圆满完成。
中共周口市委组织部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