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中心城区5月28日“一清洁三规范”活动督导问责情况的通报
川汇区党委、政府,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大中专院校,各人民团体:
按照市“五城联创”指挥部“一清洁三规范”活动要求,5月28日,市委“创卫”工作督导问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6个督导问责小组分赴中心城区15个办事处就“一清洁三规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和好的做法
(一)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
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川汇区人和办事处、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办事处景园小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办事处永丰观澜国际小区,计4家单位。
(二)好的做法
1.川汇区七一路办事处:多数小区、家属院进行了墙体粉刷、罩白,陈年垃圾基本清除,卫生环境显著改善;大部分社区统一为辖区小区、家属院制作了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宣传版面。随机询问8名小区居民,对“创卫”工作比较满意。
2.川汇区人和办事处:韩庄社区石庄村“创卫”工作开展较好,墙体公益广告制作较好,小广告清理比较彻底,裸露地面已全部覆盖;中州大道桥北东侧门店已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效果良好。
3.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办事处景园小区:物业公司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社区居委会及帮扶单位开展“创卫”工作。小区内“创卫”相关制度健全,“创卫”氛围浓厚,车辆摆放有序,未见垃圾死角,能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4.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办事处永丰观澜国际小区:划设有非机动车专用停车位;小区内环境整洁,卫生管理制度健全,垃圾清运及时,定期检查积存垃圾及卫生死角;定期投药消杀,有效控制“四害”滋生地。
二、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存在问题
(一)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
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周口师范学院、中国联通周口分公司、中国铁塔周口分公司、周口凯特电熔公司、周口育新高中、川汇区陈州办事处宁庄社区迎宾馆、川汇区人和办事处新民社区佳利地产工程部、经济开发区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城管大队、经济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格林港湾小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办事处书香门第小区,计13家单位。
(二)存在问题
1.市水利局:运粮河(市高级技工学校门口)项目工地围挡不合格,围挡外堆放垃圾,杂草清理不及时。
2.市商务局:八一社区商业储运公司家属院内地面散乱垃圾较多,杂物堆积严重,缺乏日常保洁,墙体小广告严重,两处私搭乱建未拆除,僵尸车长期占用小区出入通道。
3.周口师范学院:七一社区内周师第一家属院问题整改不彻底,墙体未完全粉刷,有垃圾死角;垃圾道封闭后,垃圾桶配备不足;日常保洁不到位,地面散乱垃圾多;车辆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道路破损严重,有污水直排现象。
4.中国联通周口分公司:川汇区金海路办事处张埠口行政村联通公司家属院内卫生差,停有僵尸车,窨井盖破损,车棚内堆放杂物,院内及楼道内小广告未清理,线缆乱扯乱挂。
5.中国铁塔周口分公司:川汇区金海路办事处新村社区铁塔公司门头破损,门前车辆乱停乱放,未设立“门前三包”监督岗;院内整体卫生差,杂草丛生,种有菜地,院内停放多辆僵尸车,未见健康教育和病媒生物防制宣传栏。
6.周口凯特电熔公司:川汇区城南办事处刘方平社区电熔公司大门两侧墙脚未硬化、未绿化,卫生清扫不及时,“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落实。
7.周口育新高中:李庄社区育新高中家属院内无“创卫”宣传氛围,无健康教育及病媒生物防制宣传版面,墙体商业广告破旧,小广告严重,有垃圾死角,地面散乱垃圾多,车棚内杂物堆积。
8.川汇区陈州办事处宁庄社区迎宾馆:院内存在露天垃圾池,未配备密闭垃圾桶。
9.川汇区人和办事处新民社区佳利地产工程部:位于文昌大道与八一大道交叉口西侧200米路北,“创卫”工作未开展,院内乱堆放垃圾杂物,督导问责小组已先后三次对该院内“创卫”工作进行督导并要求该单位立即整改,至今未开展清理清运工作。
10.经济开发区教育局:未统一规范辖区内学校“创卫”、健康教育、病媒生物防制宣传版面;刘新庄学校健康教育宣传栏没有年度期号,病媒生物防制宣传版面未上墙。
11.经济开发区城管大队、淮河路办事处格林港湾小区:经济开发区城管大队对辖区内“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和出店经营等监督管理不到位;格林港湾小区大部分沿街门店“门前三包”责任制未落实,店外卫生差,车辆停放不规范,卧龙汽修在门店外占道修车,博毅汽车美容轮胎店外堆放轮胎。
12.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办事处书香门第小区:车辆乱停乱放,“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绿化带内垃圾清理不及时,垃圾死角较多,车棚下有杂物堆积,下水道口有油渍,小区内东侧有乱搭乱建现象,居民房内有11家外卖店铺。
三、问责意见
综合督导情况,鉴于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周口师范学院、中国联通周口分公司、中国铁塔周口分公司、周口凯特电熔公司、周口育新高中、川汇区陈州办事处宁庄社区迎宾馆、川汇区人和办事处新民社区佳利地产工程部、经济开发区教育局、经济开发区城管大队、经济开发区淮河路办事处格林港湾小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文昌办事处书香门第小区等13家单位未按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网格化管理的工作要求有效组织单位人员开展卫生大清洁及“三个秩序”的规范整治工作,市委“创卫”工作督导问责领导小组决定对以上单位通报批评。
周口市“五城联创”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