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纪委监委强力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部署,太康县纪委监委积极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充分发挥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作用,强力助推扫黑除恶攻坚战,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太康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保证。
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者。该县纪委监委立足监督执纪职责,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强化对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及其他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严惩参与黑恶势力、宗教势力、宗族势力及宗派势力的党员干部;坚决惩治放纵、包庇甚至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及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同时,在惩治基层涉黑涉恶腐败上下功夫,切实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坚决一查到底。
严肃问责为官不为者。该县纪委监委严格追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工作推动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的失职失责人员,对该发现没有发现的庸政、发现后不报告不处理的散政懒政、处理得不及时不到位的软政等情况,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彻底治理庸懒散软。
全力保护执纪执法者。该县纪委监委严格执行《周口市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办法(试行)》。在此次行动中,对一些别有用心、颠倒黑白、混淆视听、借机生事、搅局添乱、蒙混过关,甚至诬告、陷害、报复干部群众或执法执纪人员者,坚决严惩不贷;对受到诽谤、诬告、严重失实的被举报执法人员,要及时澄清和正名,还其清白,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着力消除执法人员干事的“杂音”,奏响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时代“强音”。
确保制度刚性运行。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县纪委监委制定相关配套的规章制度及措施,坚定不移地在法治轨道上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毫不动摇地贯彻依法严惩方针,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狠抓治标、立足治本,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确保制度的刚性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