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变成“扶”自己
泗洪县位于江苏省西北部,东临洪泽湖,资源丰富,环境优美,是江苏省人口大县,也是全省贫困面最广、贫困人口最多、脱贫难度最大的地区。泗洪县委、县政府始终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实,细化工作举措,取得一定成效。
扶贫办是推动各项扶贫政策落实的“桥头堡”,扶贫干部作为扶贫工作的主力军,是连接扶贫政策和贫困群众的“纽带”,上承使命、下应期盼,本应是贫困群众的“贴心人”。不料,泗洪县扶贫办原副主任石修良却财迷心窍,扶贫变成“扶”自己,严重违纪。2014年11月,石修良“落马”,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
(一)
石修良生长于苏北农村一户普通的农民家庭,祖孙三代挤在几间土墙草屋里,一件衣服“大的穿过小的穿”,一个馒头兄弟姊妹分着吃。朴实的父母希望孩子们不要被眼前的困难生活吓倒,而要修身立志,奋发进取,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年幼的石修良暗下决心,要靠知识改变命运,上学后,他刻苦学习,高中毕业后,于1986年参加全省财政会计招聘考试,被分配到魏营镇财政所工作,端上了人人羡慕的“铁饭碗”。对于这份工作,他特别珍惜,一心扑在工作上,努力钻研业务,逐步成长为业务骨干,后被提拔为副乡长、乡党委副书记、乡人大主席等,走上了正科级领导岗位,最后被任命为县扶贫办副主任。
随着职务的升迁,石修良身边的“朋友”也多了起来,最初的小心谨慎慢慢被抛之脑后。隔三差五推杯换盏、灯红酒绿,他都认为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后来,逢年过节收一点下属单位送的土特产,时间久了也习以为常;再后来,社会上一些老板送的礼品、烟酒也都照收不误……在石修良的心里,吃一点、喝一点、收一点只是轻微问题,只要能把握住度,就犯不了什么大错。“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欲望的闸门一旦打开就难以闭合,他头脑中的贪财“裂缝”越来越宽,同事们眼中那个踏实肯干、老实淳朴的农家汉子形象渐行渐远。
石修良和老板朱某来往密切,时间久了,看到朱某的“朋友圈”里,很多人都开豪车、穿名牌、戴名表,过的是纸醉金迷的生活,他心态渐渐失衡,对此羡慕不已,对金钱的崇拜更加强烈,也坚定了“发财梦”。于是,他主动找到朱某,希望其能帮忙投资赚钱。
2010年6月,石修良在朱某的牵线搭桥下,入股宿迁某房地产公司。2011年11月,他在调任扶贫办副主任后,利用职务影响,介绍自己入股的公司到界集镇从事房地产开发,并与该镇党委原书记何旭商议,利用该公司开发的项目,从镇财政虚列支出30余亩农户土地补偿款和集体征地补助款92万元,后将其中的60万元转入该公司作为2人的融资款项,从而占为己有。
(二)
石修良的违纪行为,主要发生在县扶贫办任职期间,他认为自己分管的工作多了,权力大了,于是做事首先考虑有没有好处,更加得寸进尺、贪得无厌,不择手段地捞取钱财。
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他在分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期间,打起了套取项目资金的主意。于是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何旭先后两次出具虚假资料,利用界集辉盛电子产业园内的水泥路工程、下水道工程冒充该镇杨岗村道路工程、下水道工程,套取“一事一议”省财政奖补资金48.24万元。
石修良对于金钱的欲望,随着权欲的膨胀彻底“发酵”。2012年5月,省财政支持村级经济发展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省里下达10个项目指标,石修良负责该项工作,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他又动起了“歪脑筋”。他先和何旭商议,让界集镇虚报杨岗村、姬楼村标准化厂房2个项目,再利用职权帮助出具虚假资料,顺利骗取省财政专项资金60万元、县配套资金60万元,其中的100万元被他用于个人投资。
(三)
2013年7月,石修良听说组织在找“好友”朱某了解情况,意识到自己的问题可能被发现,企图对抗组织调查。在虚报私分60万元土地补偿款和集体征地补助款问题上,他同何旭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经济往来证据,并约定在接受组织调查时闭口不提,万一被发现就一致说是界集镇政府退还给房地产公司的土地出让金,但这一切终究躲不过执纪人员的“火眼金睛”。
“回想自己腐化堕落的过程,不是一天形成的,而是一步一步转化而来的。由起初收受土特产烟酒开始,发展到收钱。特别是在扶贫办工作以后,更是财迷心窍、贪婪成性、失去理智。回想往事今昔对比,真是痛不欲生……”石修良的忏悔姗姗来迟。然而,世上没有如果,只有后果,他终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代价——因受贿7.2万元、贪污公款100余万元,石修良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