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意见》精神 增强责任意识 提升全省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水平
10月12日,全省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在郑州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实施意见,交流市县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情况,提升全省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水平,推动政协工作发展。省政协主席叶冬松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席史济春、张广智、龚立群、梁静、张亚忠、钱国玉和秘书长王树山出席会议。
会上,省政协有关专委会、部分市县政协主席和省政协委员作了发言,会议进行了分组讨论。大家认为,省委认真贯彻中央精神,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工作,出台了实施意见,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各级政协认真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委部署,积极开展监督性履职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中办意见和省委办公厅实施意见,提升认识、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推动政协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要认清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意识。
做好政协民主监督,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要,是贯彻中央精神、落实省委部署的需要,是服务全省大局的需要,是推进政协事业的需要。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二要领会意见精神,把握原则要求。在党的领导下开展民主监督,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依据政协章程规范有序地开展民主监督活动;发挥政协平台作用,引导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协组织的各种活动中发现问题、提出建议、推动工作。三要推进实践创新,注重监督成效。精准选题,监督“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深入调研,真正谋内行事、说内行话、建内行言;创新方式,寓监督于政协履职活动之中;增强实效,多种渠道促转化、紧盯问题促整改、跟踪问效促落实。四要提升能力水平,夯实工作基础。加强能力提升,以意见建议的科学性增强监督成果的“含金量”;加强制度建设,为民主监督提供可靠保障;加强联动互动,形成多方合力;加强宣传研究,扩大社会影响,引导民主监督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全省各级政协组织和政协委员及机关全体干部职工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履职尽责,为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