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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座谈会召开

时间:2018-09-25 10:20:20 来源:周口日报

9月21日上午,《周口市淮阳龙湖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座谈会在周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继标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秘书长李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刘国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伟出席会议。

刘继标对龙湖保护立法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对所有参与立法的工作人员表示感谢,并就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要体现高站位。我们不能把龙湖保护立法看作一项单纯的立法工作,而要把它作为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和抓手,要把龙湖保护立法与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和省委书记王国生调研指导周口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建设“满城文化半城水,内联外通达江海”的中原港城目标结合起来,与绘就周口特色添彩画卷结合起来,切实担负起我们应当承担的历史责任,不留遗憾,不留败笔,造福子孙后代。

刘继标指出,要突出高质量。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在《条例》中,贯穿龙湖保护的全过程,使《条例》不抵触上位法,具有周口特色,可操作、能持续,真正实现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使之成为我市地方立法的精品、范例、标杆,以高质量立法促进龙湖生态保护高质量,以高质量龙湖生态保护促进跨越发展高质量。

刘继标强调,要严格高标准。《条例》的颁布施行只是第一步,随之而来的龙湖保护各项工作,包括合理划分龙湖保护区层次、编制龙湖保护总体规划、设立龙湖管理机构等工作都要高标准推进、高标准完成,以高标准实现高质量。

会上,刘国连简要总结了龙湖保护立法工作的进展情况。王伟汇报了《条例》的审议修改情况。

为了加强淮阳龙湖保护,改善淮阳龙湖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人大常委会于今年3月启动了龙湖保护立法工作,坚持民主立法、开门立法、为民立法,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条例》进行了认真讨论和深入交流,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艳杰、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人、市直有关部门和淮阳县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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