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反馈督察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7日,河南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督察意见。经省委、省政府批准,2月27日上午,督察组向周口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意见反馈。督察组组长周春艳通报督察反馈意见,市委书记刘继标作表态发言,督察组副组长杨京伟、督查组总联络人王朝军,市领导牛越丽、李云、岳文华、王田业、刘孟连、吉建军等参加会议。王富兴主持会议。
督察组认为,周口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不断夯实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各项环保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18年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对环保工作批示101件(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工作要求,科学搭建环境攻坚指挥体系,在《周口市委常委会委员职责清单》中,明确市委书记和市长的环保职责,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正副组长的环境攻坚领导小组,建立市委常委分包县(市、区)、四大班子分包重点企业、政府领导分包分管行业的多层次环境攻坚领导体系,制定了《周口市环境保护工作奖惩办法》和《周口市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
周口市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部门联动、协调推进,分别出台了大气攻坚1+8污染防治方案、水污染防治攻坚1+5方案和土壤攻坚1+3+11方案等,并组织开展了“春雷2018”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对各县(市、区)重点工作和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全面督导,截至2018年9月份,共发现问题企业2212家,查办环境违法案件260起,其中查封扣押141起,限产停产31起,行政拘留16起,问责人数156人,环保执法的综合化常态化较好地保证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10月14日,周口市的PM10平均浓度为104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同期上升5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50微克/立方米,比2017年同期下降4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达到174天,比2017年同期上升2天。2018年1至9月份,周口市的11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平均浓度均达到目标值要求,平均累计达标率为94.2%,比2017年同期增长2.5个百分点;地下水饮用水源地达标率100%。周口市对土壤影响突出的10个工业园区、171个重点行业企业进行了梳理排查;创建省级生态镇5个、省级生态村8个、人居环境达标村2340个。
周口市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推动解决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截至2018年11月6日,督察组交办的475件生态环境问题已办结.其中,责令整改293家;立案处罚6家,罚款80.4万元; 立案侦查1件,拘留1人;约谈18人,问责256人。
督察组指出,周口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思想不够重视、职责不够细化、任务不够明确、责任不够压实、工作不够深入、监管不够到位、作风不够硬等问题,导致部分污染防治攻坚任务滞后、各类环境违法问题频发,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是思想认识仍不到位。市委、市政府部分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部署重要性认识不足,环境保护责任虚化、压力衰减,环境保护推进不够有力,重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轻环境保护情况普遍。对环境保护工作虽然有部署、有安排,但总体上研究不多,用力不够,传导压力上有衰减,相关部门对上级的环境保护要求和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工作部署和安排贯彻执行不力。在个别谈话过程中,不少领导干部对周口市环境空气质量目标完成情况持乐观态度,对环境质量的严峻形势认识不足,特别是对省委、省政府确定的2020年周口市完成环境空气达到2类质量标准的要求,认为是“鞭打快牛”。个别领导还对当地环境质量盲目乐观,对当地明显存在的生态破坏、环境基础设施落后、城乡环境脏乱差等问题视而不见,甚至把环境基础设施落后问题归于历史欠账,把长期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归于客观原因,没有从主观上找差距,也没有积极采取措施去研究、去解决;有不少部门对自身承担的环境保护职责了解不够,工作缺乏主动性,对环境保护工作还没有真正实现“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缺乏主动履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紧迫感、责任感,造成环保主体责任不落实,部分工作敷衍塞责、监管缺失。周口市有关监管部门未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罚,市监察部门对各部门的履职尽职情况考核结果缺乏主动监察监督,也未对监管不力的部门责任人追究问责,没有将生态保护工作作为第一要务去对各部门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造成制度落实中疲软,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仍有发生。对各县(市、区)的空气质量考核工作,只进行每月的空气质量排名,没有具体生态补偿等相关材料。特别是在2018年省委、省政府督察期间,周口市对省里曝光案件和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的处理问责方面,追责问责力度偏软偏弱。
二是督察整改仍存在形式主义。周口市一些县(市、区)政府和部门没有真正把中央环保督察交办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未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督察“五个坚决不放过”,对有关问题不进行跟踪督导,存在敷衍应对、虚假整改等失职渎职行为。督察组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的案件进行了抽查核实,淮阳县葛店乡徐寨行政村永康商砼站案件,发现该厂虽处于停产状态,但生产机房内封条已被撕毁,地面有新的轮胎印记,存在偷开工问题;太康县板桥镇河沿张村西南角窑厂扬尘问题案件,发现该企业破碎车间除尘设备仍不符合环保设施配套要求,部分原料、黄土露天堆放,未覆盖,无防尘降尘措施;西华县北关村东风运河内到处都是垃圾、臭气难闻、政府部门至今无人清理问题的案件,督察时发现,1公里的河段仅清淤约150米左右,未按照时间节点完工并具备绿化条件的要求。
三是污染攻坚工作存有弱项。周口市攻坚办推进工作大多以调度为主,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情况核查不够,对各部门的督察流于形式、浮于表面,对督办事项缺少跟踪问效,对涉及环境违法的行为和部门缺乏追责、问责。周口市和西华县攻坚办对一批违法违规企业分别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在2018年9月30日前奉母镇姚北村祥盛新型建材厂完成对料场全封闭作业,2018年10月24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仍在正常生产,未完成料场全封闭工作。2016年省驻地环保督导组对大河林业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粘合压制工段无净化设施VOCs废气直排、企业产生的废机油未按危险废物管理,已向市有关部门进行了移交,截至督察结束仍没有得到解决。市里在开展环境污染问题专项巡查中也发现了类似的问题,但没有跟踪处理,此次在督察时问题依然存在。
四是污染攻坚任务未按时完成。周口市商务部门对区域内的加油站抽检工作未实现百分百覆盖,抽检量不足50%。周口市境内仍存在有大量“黑”加油站和“黑”加油车,基本都位于主干道两侧或重型柴油货车停车场内,且公开销售,非法售油行为十分猖獗,其中一部分是曾经已被取缔过的加油站点。重型柴油货车抽检工作,存在检测记录档案不完整、流程不规范、检测效率低等问题,甚至有填完资料就放行的行为。全市城市清洁行动未按任务要求抓落实,垃圾围城、城乡接合部脏乱差的问题非常突出,城区道路扬尘污染严重。
督察组要求,周口市委、市政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督察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决策部署,实现高质量发展,自觉将绿色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之中,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生态环境质量逐步改善,以对党和人民的事业负责、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负责的态度,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督察组强调,周口市委、市政府应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抄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督察组还对发现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进行了梳理,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周口市委、市政府处理。
刘继标表示,督察组指出的问题切中要害、精准深刻,提出的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精神,完全符合周口实际,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针对性,为全市进一步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找准了“病灶”、开出了“药方”。市委、市政府完全赞同督察组的反馈意见,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我们诚恳接受、照单全收,自己和市长丁福浩首先带头扛起责任,决不回避、决不推诿、决不护短;对督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一定深刻领会,逐条逐项研究具体贯彻意见和整改措施,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和闻令而动的作风,认认真真抓好整改落实。下一步,还要召开全市专题整改工作动员会,对抓好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必须从更高的站位、用更宽的视野、以更大的格局重新审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这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科学指引,把抓好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向习近平总书记对标看齐、确保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周口落地见效的过程,成为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周口高质量跨越发展的过程,成为推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提升能力、转变作风的过程。
二要坚持问题导向,拉高整改标杆。对于督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必须逐条逐项梳理分解,研究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必须坚持举一反三、深挖细查,全面查找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问题背后原因,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对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尤其是对督察组移交案件,坚决认真查办,依法严肃问责,处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市实施国土绿化提速行动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动员会精神,加快发展转型升级,加快生态环境修复,加快国土绿化提速,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动全市生态环境全面改善。
三要强化党的领导,压实整改责任。要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党的建设各方面,以政治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扛起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层层压实责任,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责任清单,建立和完善分工负责和统一监管的工作机制,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坚持发挥综合考评的“指挥棒”作用,切实把各地各部门绿色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推进和落实情况考实考准,把结果作为领导干部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把精力投入到推动绿色发展上。坚持干部作风大整顿持续聚焦反馈意见整改,凡是在整改中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尽责,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的,坚决严肃处理。凡是因责任不落实,包庇纵容、失职渎职,旧账未还又添新账,导致出现重大环保问题的,坚决依法依纪严肃问责、终身追责。对整而不改、污染超标的企业,该处罚的处罚,该关停的关停,坚决让破坏生态环境者付出代价。以生态环境高质量推动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在中原更加出彩中努力绘就周口特色添彩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