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公开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2018年10月23日至11月7日,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了全面督察,并于2019年2月27日反馈了环境保护督察意见,周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站位安排部署,全方位整改落实,成立由市委书记刘继标任第一组长、市长丁福浩任组长的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周口市整改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历史使命感,把抓好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重大民生工程、重大发展问题,作为检验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增强做好省委省政府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行动,扎实推进,切实做到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目前,《周口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全文已按要求在周口市人民政府和周口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
《整改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力推动整改。认真对照《河南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清单及责任分工》要求,集中力量整改具体问题,针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69个问题,已经完成的,加强监管;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并改;需要阶段推进的,稳步推进,加紧整改;需要长期整治的,完善机制,持续发力,保证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把反馈意见任务整改和长效机制建立同步推进、同步落实,针对反馈意见交办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机制,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原则上最迟在2019年10月整改完毕,确保在2020年周口市率先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城市标准。
为推动整改工作顺利开展,《整改方案》从四个方面加强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刘继标任第一组长、市长丁福浩任组长,其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任副组长。建立市委常委分包县(市、区)、市政府副职分口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重大事项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安排,重点问题亲自督办。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市委、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至少每季度研究一次环境保护工作,形成定期听取生态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重要举措、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的常态机制。同时,完善环境攻坚“六组三办一中心两协会”协同攻坚机制,聚焦环保问题,拿出铁的措施,切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位。二是严格督导检查。整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掌握重点问题整改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加强情况通报,及时上报整改进展。加大对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建立动态进展台账,采取专项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实行挂牌督办。对交办的问题做到“六个不放过”,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确保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复核时“无一例反弹、无一例无故不整改到位”。三是坚持举一反三,完善长效机制。健全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联动机制。在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环境安全等方面,形成各部门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建立常态化打击整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联动机制,严厉惩治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明确网格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落实痕迹化管理,制定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对环境污染举报、信访量居高不下、重复信访问题严重、小散乱污企业出现明显反弹的区域,严肃追究网格责任人责任,倒逼责任落实。四是及时公开信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平台,按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环境问题整改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努力营造生态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周口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守“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提升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认认真真抓好整改落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污染治理有更好效果、生态环境有更大改善,协同推进全市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