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周口公安两个集体3名个人获全国表彰
警徽熠熠铸忠诚,擎旗奋进新征程。5月25日上午,五年一度的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对党的十九大以来在各项工作中涌现的英雄模范和立功集体进行最高褒奖。其中,周口市公安系统两个集体和3名个人受到大会表彰。
用拼搏书写忠诚,用汗水诠释奉献。会上,市公安局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分局搬口派出所社区民警时祖前被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称号,周口市公安局川汇区分局信访法制大队负责人薛征建、鹿邑县公安局民警王继华分别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周口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项城市拘留所分别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称号。
近5年来,周口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扫黑除恶工作,参与指导侦办涉黑恶团伙案件77起,抓获黑恶犯罪团伙成员1433人,破案2410起,查封、扣押各类涉案资产11.5亿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综合成绩位居全省第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满意度位居全省第三。长期以来,项城市拘留所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省公安厅及市公安局各项部署要求,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廉洁勤政,连续16年安全无事故,民警无违法违纪,被公安部评定为“一级拘留所”,1次荣立“集体二等功”,4次荣立“集体三等功”,2021年7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监管部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成绩突出集体”。
时祖前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十六年如一日,坚持扎根基层,以警务室为家,全身心地融入辖区群众中,倾听他们的心声,解决他们的问题,创新开展辖区管理和服务的新方法,受到了辖区群众的广泛赞誉。从警17年间,薛征建始终奋战在法制工作一线,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为核心,创新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用自己的专业带动分局打击质效提升,推动所在分局执法规范建设上台阶,执法质量在全省城区分局序列一直处于领先位次,为分局法制公安建设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据了解,近5年来,周口市公安机关共有1个单位荣立“集体一等功”,19个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有1名民警被追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3名民警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5名民警被追授“个人一等功”,6名民警荣立“个人一等功”,1名民警被追授“个人二等功”,85名民警荣立“个人二等功”,6名民警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称号,33名民警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警察”称号,涌现出了张宁博、邱军魁、轩鹏、肖保华、房亚勇等一大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先进典型。